| 关于开展上海市2025年度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年审工作的通知 |
| 2026-04-14 |
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: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管理,促进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有序开展,根据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和商务部有关规定要求,现就开展上海市2025年度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年审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。 二、年审时间 2026年4月10日--4月30日 三、年审内容 (一)企业备用金缴纳情况和年度经营情况。 (二)是否达到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。 (三)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(包括是否按要求填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数据、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、境外管理情况等)。 四、需要提交材料 (一)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申请表(附件1)一式二份; (二)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变更申请表(附件2)一式二份; (三)企业经营场所及人员情况信息表(附件3)一式二份; (四)2025年度对外劳务合作业绩统计表(附件4)一式二份; (五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; (六)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; (七)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; (八)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; (九)公司章程复印件; (十)缴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(人民币300万元)证明或复印件; (十一)提供不少于3人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; (十二)贯彻国家对外劳务合作法律、法规等管理规定,企业内部建立的相关管理制度,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; (十三)企业2025年度工作总结(复印件一式二份); (十四)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原件。 五、其它事项 (一)年审工作由上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(以下简称“外经协会”)协助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开展。 (二)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进行网上报(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/1oginCorp.html)(资格类--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--申请年审)。 (三)年审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laowusww.org.cn)首页“公告”栏目中查看并下载。 (四)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审材料报送至外经协会。 (五)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和年审中弄虚作假的企业,将依法按规进行处理。 特此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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